化隆回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县城规划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