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