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经过培训、申报、考核和评审后符合条件的农民技术人员,授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发给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