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五章 技术鉴定第三十条已修改进行医学技术鉴定必须有5名以上相关专业鉴定委员会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鉴定工作。鉴定实行回避制度。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2月3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