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兵宣传教育纳入国防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兵役机关及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向公民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育,认真做好征兵宣传教育和适龄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