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征兵期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招聘录用人员时,应当服从征兵工作的需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