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全省每年征兵人数、时间和要求,以及适龄女性公民和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的特殊征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省军区依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确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