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西湖内擅自捕鱼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严重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