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依照本条例规定收取的罚款,上缴当地财政,用于草原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