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对侵犯草原使用权,引起草原纠纷,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可以并处罚款;造成人身伤亡,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