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二条已废止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本条例,在保护、管理和建设草原、发展草原畜牧业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