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七章 民族关系第六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各民族的特殊问题时,应当与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