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积极发展商贸事业,鼓励发展自治州优势产品出口。自治机关保障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