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同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经济、技术协作。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州外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来州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和投资兴业。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