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报送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未报送人数每人一百元的数额处以罚款。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