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六章 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制度,完善设施,保证垃圾的及时清理和运输,保持风景名胜区的整洁卫生。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