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 建设第三十条有效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内容的变更、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房屋用途变更管理、临时建筑用途管理等依照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