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用人单位分支机构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与本分支机构的劳动者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