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章 综合性、专项集体合同第二十三条有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制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征求省总工会、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的意见。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