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章 农药经营与使用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农药及农药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废弃农药及农药废弃包装物实行集中回收和无害化处置,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3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