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超收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历年财政赤字。省人民政府应当将超收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