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章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第十条已废止本市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各单位应当采取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