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广播电视台(站)应按批准的办台宗旨和节目设置范围开办节目,不得擅自扩大节目设置范围、增加自办节目套数。

专业广播电视台不得擅自向综合性广播电视台转变。

教育电视台不得播放与教育内容无关的电影、电视片。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