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章 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和管理第十七条已修改广播电视台(站)的各种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按规定用于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