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二条已修改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全市年度节能计划,确定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措施,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