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权益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常见妇科病普查制度,保障城乡已婚育龄妇女至少两年一次的常见妇科病免费普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到老年妇女,可以增加宫颈癌、乳腺病等检查项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