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投资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安排农业投资。年度计划和预算确定的农业投资,不得随意削减,确需变更的由人民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