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投资条例/第三章 资金使用第十八条有效经确定的支农项目资金,必须按季节性要求及时拨付,保证支农资金不误农时。在本年度未到位的或未能支出的,必须补足或结转下年度使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