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邮政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经核准,擅自在车辆上喷涂专用标志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