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市场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经营单据和电子信息,定期向省邮政管理部门提交统计报表、年度报告书等资料,并及时报告重大通信事故或者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规定与邮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