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自治县执行国家和省的税收减免规定,并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对自治县的税收返还及各项事业发展专项补助,增加对经济、文化建设的投入。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