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根据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制订特殊政策和采取灵活措施,加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