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用人单位应当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残疾职工工资,并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安排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提供适合其特点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并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