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政府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残疾人供养、托养、康复、教育等机构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并且可以通过向其购买服务的方式扶助残疾人。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