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支持与保障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本市设立志愿服务基金会,志愿服务基金会的设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志愿服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一)社会捐赠;(二)政府支持;(三)基金增值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