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三章 志愿服务第二十条已废止志愿服务组织可以自行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或者根据有关单位、个人的申请提供志愿服务。需要志愿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并告知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完整信息和潜在风险。志愿服务组织能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与需要志愿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协商一致;不能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