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调停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调停员从事调停工作。调停员从事调停工作,应当由本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补贴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