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四章 地震应急与救援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预报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