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国家赔偿费用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