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