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损失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