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使用第十三条有效经营和使用集体资产,应当遵循保值和增值的原则。生产性固定资产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提取折旧。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