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第三章 审核登记和颁发证书第二十一条有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申请登记的土地进行地籍调查,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