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条例/第五章 造林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育林费是乡村造林、育林的专项资金,应主要用于造林、育林、护林上,征收的办法由州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