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条例/第五章 造林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第二十八条已废止集体、个体和团体营造的林木,三年保存率在80%以上的,允许进入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外商均可参与交易。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