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政府保护和社会保护第三十六条已废止营业性歌舞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入口处的明显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