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废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单位出据虚假检测、试验报告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检测、试验费二倍至五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