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桥涵及其设施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车辆通过经批准收费的城市桥涵时,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交纳通行费,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