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桥涵及其设施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履带车、超限车或装载易燃、易爆物的车辆须通过桥涵时,应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按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指定时间和路线,在管理人员的监护下通过。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