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五章 居民待遇第三十九条有效台湾同胞获得的合法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汇回台湾或者汇往境外。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